关于对乡镇(村)级方志馆村史馆进行普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28日 7:33:04 浏览次数:429 次
关于对乡镇(村)级
方志馆村史馆进行普查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地方史志工作机构:
为充分发挥乡土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涵养文明乡风方面的功能,进一步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现需对各乡镇(村)级方志馆、村史馆进行普查。请各县(市、区)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所辖乡镇(村)级方志馆、村史馆具体情况(详见附表)报送至电子邮箱2965023@163.com。
许昌市地方史志编纂室
2020年10月26日